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镇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镇江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镇江”(http://www.zhenji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镇江市统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市政府主楼6楼;邮编:212050;电话:89666610或89666611;传真:89666632;电子邮箱:bgs123456@126.com)。
一、概述
按照《办法》的要求,成立了镇江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立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及时更新机构信息、公开指南、公文、统计信息等各类信息,规范了统计信息新闻发布和对外提供制度,及时将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资料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供社会各界了解和使用。为了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了干部队伍教育和培训,把业务骨干充实到业务一线和窗口处室。根据需要,及时改版了镇江市统计局公众网,栏目设置更加科学、信息内容更加丰富、页面效果更加清晰、查询检索更加方便。
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常抓不懈,结合统计部门的业务特点积极探寻和研究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统计年鉴》是统计部门一年工作成果的集中体现,也是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查阅最经常的工具资料,为此,我们不断提高编撰水平,不断充实年鉴内容,深受社会各界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丰富。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了《镇江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镇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 zhenjiang.gov.cn)上查阅本《指南》。
结合统计工作特点,在信息公开方面突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统计数据,包括进度数据和年度数据,按照规定及时在公众网上维护更新,有效提高了统计数据的时效性。二是统计分析研究资料,为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各处室根据专业特点,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诸多复杂多变的不确定因素,在搞好进度性分析的同时,下大气力抓重点专题分析,统计分析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有了显著提高。在加强对经济运行跟踪监测的同时,密切关注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做好走势分析和趋势预测,形成了一批有广度、有深度的分析、调研报告。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过去一年来,我局坚持把提高统计服务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统计调查优势,不断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统计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统计局公众网建设再上新台阶,改版后的网站目录更清晰、查询更便捷;每年初通过公众网等媒体发布《统计公报》,为社会各界提供最权威的统计资料;每季度定期向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提供国民经济季度情势报告;电话是办公办事最常用的工具之一,我局规定了首问负责制,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案件。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咨询和投诉情况
答复来电咨询统计信息是统计部门日常工作之一,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人民生活方面,工作人员热情周到,至今保持零投诉纪录。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形式还有待继续多样化,我局今后将更加注重信息的网络化水平,使市民获取信息更便捷;更加注重媒体的多元化发布,使市民获取信息渠道更多。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报告事项。
镇江市统计局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