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高新区科发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职〔2025〕4号)和《关于报送2025年统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统函〔2025〕51号)相关要求,现就我市统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申报评审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二、报送要求
1. 报送时间:报送2025年统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2. 报送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8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6楼镇江市统计局612室。
3. 联系电话:0511—89666612, 联系人:周晓晓。
三、注意事项
1. 报送2025年统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资格条件、报送程序、申报材料与要求、材料装订要求等具体规定请参考江苏省统计局下发的《关于报送2025年统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统函〔2025〕51号)文件。
2. 请各单位注意各申报工作阶段时间要求,务必按时线上审核及提交相应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报送2025年统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统函〔2025〕51号)
镇江市统计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