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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镇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

根据年度统计调查结果,2024年镇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13879元,比上年增加954元,名义增长0.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0.1 %;其中,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15537元,比上年增加1026元,名义增长0.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0.2%2024年全市分地区年平均工资详见下表。

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地区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地区

就业人员

在岗职工

2024

2023

名义增长

2024

2023

名义增长

镇江市

113879

112925

0.8

115537

114511

0.9

市区

122879

121521

1.1

124617

123229

1.1

丹阳市

107494

106926

0.5

109647

109038

0.6

扬中市

103548

102974

0.6

104246

103496

0.7

句容市

98393

98032

0.4

99823

99310

0.5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官网)

http://www.stats.gov.cn/xxgk/zcfggz/tjxzfg2020/201708/t20170803_1758101.html),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平均工资=报告期工资总额÷报告期平均人数

2.统计范围

劳动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和工资情况,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统计范围内。

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内资企业中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除私营单位以外的内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对城镇单位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4.市区范围

市区包含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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